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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