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狗官闻言,颇感兴趣地探下身来望住我,低笑道:“愿闻其详。”
我垂下眼皮儿不去看他近在咫尺的脸,只盯了他那沾了片草叶子的靴子,轻声道:“朝廷给大人你规定了破案期限之事街头巷尾已是人尽皆知,那采花贼接连作案想必意在挑衅,由此可以推知,该贼心性狂傲,不易服输,正可以利用此点将其诱出一举抓获。”
狗官笑问道:“但不知怎么个‘诱’法儿?”
我勉强抬起头来看着他,道:“据闻这贼自作案以来从未有过失手,想必他心中正以此而自鸣得意,他的目的恐怕就是想在百姓当中制造出官府无能、无法阻止他犯案的论调。然而昨夜……他未能得手,大人不妨将此信息对外广为散布,声称官府已挫败了采花贼的一次犯案,将其拿住为时不远,请全城百姓不必再忧心,该贼已如惊弓之鸟,短时间内不会再度作案――那贼若得闻此讯必定激起好胜之心,很快便会再度作案以令官府自取其辱。而其作案的目标……”
狗官眯起眼,盯着我笑道:“目标自然是令他唯一一次无功而返的灵歌妹妹你。――莫不是……灵歌妹妹想以自己作饵将那贼引入罗网?”
……我抽了吗?用自己作饵?万一你这狗官办事不力,我岂不是把自己也给赔进去?!虽说我不希望岳明皎因此事而被摘去乌纱从而致使我由官家小姐跌为平民女儿,可我也没彪悍到拿着自己的贞操逗采花贼玩儿的地步。未待我推脱,那狗官已接着道:“不妥,此计不妥。为兄无论如何也不能让灵歌妹妹你置身如此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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