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今笙在去泰山前,特地去了一趟范家。
顾今笙站在大院门口,警卫给她打开门,其实她来范家的次数并不多。以前范染不止一次邀请她来玩,顾今笙总会推辞掉。那个时候范染并不知道她的身世。
那时候的顾今笙似乎对谁都很热情,只是根本没有一个真正能谈心的朋友。
她和范染能成为朋友,也是因为一次旅行。范大小姐臭美地穿着靴子去登山,结果半途中脚痛得走不动路。像范染这样的女孩,家境好,样貌出众,难免引起其他女生的嫉妒,因而班上的女生并不特别喜欢她。
顾今笙走在最后,正好看到范染可怜巴巴地坐在那儿。她什么都没有说,背起范染的包,又扶起范染。
顾今笙很瘦,一米六几个的个子,在一米七几的范染面前,倒真是小鸟依人了。顾今笙一直把范染扶到了山顶。“顾今笙看不来吗,你本质上是个女汉子啊。”
顾今笙抓了抓头发,“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穿高跟鞋登山,佩服!”
两人相视一笑。
就是这一次让两人结下了深深的友谊。
范染知道顾今笙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她从来都不去问。
范妈妈留顾今笙吃饭,今笙晚上要飞泰山,便起身离开了。范妈妈叹了口气,“我看今笙是不是瘦了很多,比我上次见着她时,脸颊的那点肉都掉了。”
范染呼了一口气,“她愁的事太多了。而且和程以暮分手这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缓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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