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郊野岭,身旁的人还都是何家的,倘若何思卿一刀把她杀了,统一口径说是遇到了意外,她的死就能遮掩过去。
夕湘有些后悔了,报复的乐趣远不及恐惧的威慑。
思卿揪住她的头发,欣赏她的恐惧,不屑的笑道:“是不是害怕了?我还没回家,就听到信儿了,你与青楣有染。呵呵,背着我偷人,你说我怎恶罚你好呢?”
夕湘冷笑道:“你想的美,我家小姐已经与何怀卿完婚了,你以为何怀卿会乖乖放手?”
思卿发现自己挺有耐心的,拍着她的脸蛋道:“时势逼他必须放手,这可是事关家族兴衰荣辱的大事,他一个人能忤逆所有人么?能忤逆皇上跟袁大公子吗?所以她还是我的,可你……”笑容越来越淡,最后浮在嘴角的冷笑也消失了:“我是杀了你好呢,还是把你弄成残废好呢?”
夕湘早听说庶族凶残,甚至不乏嗜血如命食人的恶鬼,她嘴唇动了动,惧怕的没有吭声。
何思卿便拿一指揩拭她的下颌线条:“经常有人问,为什么一个士兵就能押着上百人老老实实的去杀头,而没人反抗逃跑。其实答案很简单,逃跑的人若是被抓回来,会被虐杀,活剥皮点天灯,死的凄惨无比,远不如老老实实的等着一刀砍头。夕湘啊,你说你背夫偷人,我是不是该虐杀你?别说想要一刀来个痛快,你知道你不配!”
“你……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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