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川莫没多久,我们便在川莫城出名了。城南城北的人们都认识了我们两口子,很多时候我走在街上,和我打招呼的人几乎有一半我不认识。
因为飞墨太出色了,虽然到了这里他不再穿什么华服,但言谈举止之间无不透着一股粗布衣服掩饰不住贵气。这样的人在川莫小城里,无疑是鹤立鸡群。再加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起色。他的银铺掌柜逢人便说他招了一个怎样好的伙计,使得不久以后,全城都知道了城南的姜家汉子能干,人精明。刚开始我还很担心他会适应不了打工仔的生活,现在我放心了。
另外我们的小日子过得很幸福,虽然飞墨的掌柜是个吸血鬼,从来都不给飞墨假期,我们没能去到处游玩。但每天下班后,飞墨总会和我一起手拉着手去买菜、散步什么的。傍晚我下河去洗衣服,他乖乖地给我帮手:一个大男人挽着裤腿站在小河里,安静地挤在一群妇女中间洗着手中的东西,常常惹得一帮妇女频频地向我投以羡慕的眼光。就算在现代,如此体贴老婆的老公又有几个呢?
一切都很好,我相信还会越来越好。
如果不是发生了一些意外,我完全不知道我被飞墨保护得滴水不漏。
快要秋收的时候,飞墨的铺子里忙了起来,经常忙得连午饭都要我送去。
一天我给飞墨送饭,快到银铺的时候,遇到了银铺一个老伙计的妻子武大娘,她也是去给老公送饭的,于是我们便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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