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沐只犹豫了几秒钟便毫不犹豫的朝男子的脖子咬了过去,初拥什么的大家都懂的。那就是个坑爹的玩意,你咬我我咬你,你吸我的血我再喝你的血,最后血液交融获得新生。
传说血族的初拥是个很享受的过程,刻骨的疼痛又伴随着极致的快感,那是比做、爱还让人心神愉悦的感官享受。事实上,血族是个很放荡的种族,三观扭曲节操更是被狗吃了,在初拥的时候兴致来了往往就是直接提枪上阵,所以对于血族来说初拥的确是种感官的享受。
叶沐觉得自己该感到庆幸的,起码给予他初拥的血族是只不愿意吃窝边草的兔子。这个男人想要的是个子嗣,只要他不愿意男人就不会强迫他。虽然血族在对于性这一方面生冷不忌罔顾伦理,但是眼前的男子很重视子嗣,正如他所说的他不愿意为了那些廉价的随手可得的床伴男宠而失去一个珍贵的子嗣。
意识到自己的菊花得以保全,叶沐便松了一口气专心的咬着男人的脖子卯足了劲吸血。血族的力量来自于血液,给予你初拥的“父亲”的血液越纯正你的力量就越强大。这也就是为什么血族到后世会越来越衰败的原因,传承越多代血脉就越发不纯直至血脉薄弱力量衰减,后世的很多血族甚至与人类差别无几可以在阳光下行走。
血族能在阳光下行走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力量太过强大,阳光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二是力量太过弱小,弱小到已经无法感受到阳光的伤害了。血族三代以内就是不惧阳光的,十代之后已经无法感受到阳光的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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