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顿格斯正粗喘着在大贵族的身上瞎摸,实际上这个小偷在此之前并没对男人感兴趣过,在有需要的时候,他也只是花钱在翻倒巷里买那些最便宜的妓y女――他倒并不是没想过多些钱,去找些更年轻的更漂亮的,可是,但凡有些资本的姑娘们就一定会对他这一身臭气敬而远之。
其实他也知道,如果他真的把大贵族怎么样了,就算帮助他逃跑,那么最后马尔福家也不会给让他有什么好下场。可是,他就是真么做了,如果深究原因,还要怪卢修斯?马尔福自己,至少蒙顿格斯觉得应该怪这个铂金贵族自己。
谁让他即使在黑暗里也闪闪发光呢?看见他,就会清楚的知道什么是天之骄子,什么是人上之人。那是和蒙顿格斯绝对不一样的人,浑身散发着香气,穿着丝绸的衣裳,喝着最好的红酒……
这也是蒙顿格斯明明知道自己是个胆小鬼,却为什么要加入了凤凰社和那最恐怖的人,以及那些最危险的巫师对着干――他不是为了什么正义、什么自由、他只是知道,那些食死徒都是些“高贵的老爷”,而凤凰社是唯一有机会把那些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踩到脚下的。
他已经对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绝望了,那就改变别人的!
“别反抗,卢修斯。你也别害怕我会因为对你做了这些,而不敢去向你的儿子报信。我当然也不会对你使用一忘皆空,为什么要让你忘记?你会记得我,就算你获得自由之后杀了我,你也会记得我。卢修斯?马尔福记得我一辈子!甚至你做梦的时候都会想到我今天对你做了什么!哈哈哈!那可绝对是美梦――当然,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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