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军士兵卡普什金端着自己的莫辛纳甘步枪恶狠狠的冲向对面的苏军士兵。
那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看起来顶多也就十七八岁而已。不过卡普什金可不管对方是孩子还是老头,他的内心早已经被仇恨填满,只要是斯大林的走狗统统都该死!!
似乎是感受到这股仇恨的气势,年轻士兵的脸上露出意一丝胆怯之色,握着步枪的手微微颤抖。
“呵!”卡普什金大喝一声,猛地刺出手里的刺刀。从沙俄时期,俄罗斯军队就十分擅长拼刺技术。苏联军队也继承了这一传统,作为斯拉夫民族,苏联士兵的体格都比较强壮。加上莫辛纳甘步枪是二战时期长度最长的步枪(莫辛纳甘1891型全长1.4米,上刺刀1.74米;后期改进的m1891步枪及m1891/30式缩短了长度),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所以在拼刺过程中占很大便宜。只是苏军的刺刀功能单一,只有刺的功能,没有开刃,无法劈砍。
战场上容不得半点胆怯,年轻士兵躲闪不及,刺刀狠狠的插进了他的胸口,鲜血一瞬间就湿透了他的军服,将沾满灰尘的面料染成了另一个更加恶心的颜色。
“呜……”这名年轻士兵手里的步枪无力的掉落下来,猛地吐出一口鲜血,双手抓住对方的枪身,似乎不希望杀死自己的人就这么得逞一般。
这时另一个苏军士兵的刺刀袭来,卡普什金用力抽出刺刀,微微侧身躲过对方的刺刀,手里的刺刀猛地刺在了对方的腰间,不等他临死挣扎,用力一脚将其踹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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