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闪
来到这个异世界,投身在熊族之后,实际上我已经习惯了用拳头打架,用我那双厚实的肉掌去相击敌人,而我也是这样一路成长起来的。
特别是被麦克雷瑟囚禁的那三个月,我隔三差五就和麦克雷瑟这一强敌大打出手,使我近战肉搏的实力大大提高。
但是,踏入圣级后我却从没试过近战,原因就在于我脑子里上一世修真的思想根深蒂固,能够御剑之后谁还会想到去动拳脚?
事实上,这一世我是拥有强壮肉身的兽族,在踏入圣级之后,身体更是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力量、速度、反应、抗击打力,都有了数倍的提高,就算是不用五丁开山术,拳脚上的力量也比晋级之前全力以赴要强。
现在,我用五丁开山术全力提开了自己的力量,使我每一拳每一脚中所蕴含的力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高度。如果麦克雷瑟不是同样身坏五丁开山术,只怕当场就要被我给砸趴下。
在没踏入圣级之前,我和麦克雷瑟的实力相差太远,不论我怎么尽全力,也没办法伤到他分毫。但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毕竟我也算是这个异世的顶尖高手之一,麦克雷瑟再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轻轻松松的就能应付我。
再加上我的御剑之术,虽然因为分心近战的原因,无法灵活自如的操纵。但通过神念控制,只是重复一下当头斩下地动作,却是游刃有余。这样一来,等于我近战时有拳脚招呼,头上还时不时有一把利剑下劈一下。对麦克雷瑟形成了上下夹攻之势。也难怪他一时之间难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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