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官司有些棘手,人家玩的有点高。
首先人家不是根据借据的价值拿你的十亩田产抵债。而是因为你不守信用。
按现在的说法就是,你是老赖。法院有权利拍卖你财产抵债。
要知道过去是保护高利贷的。那时候不叫高利贷,就叫正常借贷。这样的事情衙门必须保护啊!
现在唯一可以证明张老三无辜的就是那个斗。
只是那个斗作为证据被县衙没收了。常浩带人去取证。结果衙役带他们来到了一个院子里。
这个院子扔了一堆废弃的量器。升,斗,石等一应俱全。
只是张老三家的斗是哪一个,衙役们说也不知道了。
叫张老三来自己认,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肯定能认出来。
结果到了一看,也彻底懵逼了。因为量具这东西长得都一个样。
这种东西私人是不能制作的。必须是衙门专门的机构才有权利出品。
至于为啥没有判张老三私造共器的罪责。那是大家都明白这量器根本不是他私造的。
至于为啥都是官家出品的量器为啥分量不一样。这个就得问朝廷的监造司了。这个归他们管。
常浩无奈的看着在院子里转圈的张老三。
人家县衙现在摆明了是非常配合。但是衙役们的失误这个算不到县丞身上。
更别说根本没掺和到这事情里面的县令了。
常浩小声问张老三。“你仔细想想,你家的斗是否有什么记号?”
张老三摇摇头,“那是官家发的东西。谁敢在上面胡乱刻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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