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着脚站在田野里,四周的桑叶已经逐渐由翠绿向深绿转变。
春深夏初,洛邑的天子租田里,粟米的长势一片大好。
李斯看到了很多新奇的东西,同样,自从那次程知远在田埂上和他们讲过道理之后,许多的学子也不再抱怨自己做的是黔首的工作,反而对程知远的话极为推崇。
天下是一块大田,但这田里却不仅仅只能种植粟米,而是很多,很多。
“天不怜万民,何以生百谷?”
程知远是如此说的,并且尽到了作为老师的义务,如果仅仅连一块田里的粟米,以及各种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将来即使是出仕于君王前,最多也只能当一个幕僚,久而久之,湮灭在青史之中,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想法有很多,关键是怎么把它们变成实践?
李斯发现,自己的便宜师弟韩非,他的田地从来没有遭到任何“不定期天灾”的袭扰,而这都源自于那次越王和他的谈话。
韩非不知道说了什么,虽然磕磕绊绊,结结巴巴,但是素来以可怕著称的越王勾践却出奇的听从了他的建议,从那次之后,越王每次经过韩非的田地,都会郑重的收起手里的剑,其他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纷纷效法,然而基本上都是以失败而归。
这是一种巧合,不可复制,当然,李斯同样感觉到,自己这个便宜师弟的不一般。
他是法家的弟子,当然李斯自己是齐法家,而韩非,似乎哪一边都不粘,他更像是以前商鞅那一脉的传承,据说是来自于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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