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鲁斯班纳分开后,钱松继续漫步,半个小时后终于走到了他初来纽约时的地方——纽约中央公园。
白天公园里人多一些,特别是那些光线很好的草坪上,很多人或坐或卧,享受着午后的阳光。
不得不说,相比起钱松前世的国人来说,美国人还真是喜欢晒太阳啊。
他们是晒得舒服了,钱松就有点郁闷了。
他可不是跑过来晒太阳的,他是来把自己的分身们刨出来看数据的。
要是他现在用妖法让一群分身破土而出,估计当场能吓死好多人——这妥妥丧尸围城的场景啊。
“算了,晚点再来吧。”钱松这样想着,刚转过身,就看到一群女孩子簇拥这一个英俊的白人青年走了过来。
这白人青年真的很帅,笑容也很迷人,这一点从他周围年轻女孩们的花痴脸上就能得到确认。
“果然,不管在哪个世界,长得帅的就是吃香啊……”钱松有些酸溜溜地嘀咕道,他现在倒不忙着走了,他想看看这位帅哥到底要干啥。
应该不会当众开后宫吧?难道长得帅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帅哥在离钱松不远处的草坪中央站定,两个扛着摄像机的摄影师从远处跑了过来,后面还跟着十来个其它工作人员,各自提着收音杆以及别的大包小包。
搞了半天原来是某节目的摄制组来着,也就是说,这帅哥应该是某位明星大咖咯。
莫名其妙地,钱松心里平衡了很多——明星嘛,长得帅是应该的,千挑万选出来的小鲜肉,不帅才有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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