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了。”
老管家斟酌了一下语句,小心的道:“可是袁总,小公子他学的东西偏,未必跟得上大学的课程呀。”
“谁指望他学习好了?找点事情给他做而已。”袁城看着文件,头也不抬:“我们家在市区的那个会计楼正好要人帮忙,叫他下课以后就过去看看,晚上不必回家睡觉。新中央住宅区那套楼离他的学校近,叫他就住在那里,别忘了找两个可靠的佣人去照顾他。”
老管家想说,就算市区那套房子布置得再好,也未必有小公子生活了九年的袁家舒服呀。再说就像袁城说的那样,大学离家也不是十万八千里,配个司机,每天接送小公子上下学不就行了吗?
但是他想了一想,终究还是没说。
他能想到的,袁城一定能想到,只是因为某种难以明说的原因,而把这种做法故意的忽略了。
按照袁城的安排,可能朗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回家一趟。就算回到家,袁城又有可能根本不在,两个人根本碰不了面。
太怪异了。谁都知道袁城有多娇惯这个小儿子,恨不得装口袋里随身带着走的。朗白今年十五岁,很少自己单独出门,外边几乎没人见过他。老管家一直以为那是因为袁城不舍得。
当天晚上袁城早早吃过饭,直接上楼把自己关书房里。朗白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端着一杯茶站在书房外,一遍一遍的敲门,袁城明明在里边,但是他就是不做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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