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是发生在光和二年,也就是179年的一件震动朝野的大事。
六年前,阳球诛宦成功,搞死了大宦官王甫,便想再接再厉,把剩余的宦官一锅端,什么曹节,什么张让,一个都不打算放过。
但是灵帝怎么可能让他把宦官全都弄死?
别逗,全弄死了,我的安全咋办?难道给你们当傀儡?
刘宏他又不傻,他当即表示不同意,让阳球见好就收,把不听话有些飘的王甫杀了就够了,接下来没你啥事了,老老实实的去当卫尉。
阳球磕头跪求,表示,“皇帝,你只要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保管把你那些狗腿子给宰的个干干净净。”
刘宏就直接怒了,你这是有病吧,听不懂人话还是咋滴?
他直接来了一句,“卫尉扞诏邪?”
扞,抵御、抵抗的意思。
这句话一出,等于下了最后通牒,“你阳球是不是想抗旨?”
阳球没办法,抗旨当然是不可能抗旨的,只好同意去当卫尉。
在刘毅看来,直到这个时候,刘宏虽然生阳球的气,但还是很信任他的。
卫尉是什么职务?
九卿之一,掌宫门卫士,宫中徼循事。
这个职务和貌似和同为九卿的光禄勋有所重合,但其实还是有所区别的,光禄勋掌管站岗的卫士例如虎贲、羽林,并负责皇帝的贴身侍卫。
而卫尉则掌管守卫宫门的士兵,并负责宫城内的巡察。
说白了,光禄勋负责皇帝个人安保,而卫尉掌管整个皇城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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