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初的麻烦事儿,远不止于亏掉了手里所有积蓄。
除了以前赚的钱全部赔完了,罗国初还欠债不少。
他有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具体而言,他之前通过n个“生产队长”,大肆在3个“开发区”拿地,拿了“回建地”的总数,大约在120块这样。
本来以为“销路”没有那么好的,罗国初拼尽全力去发动自己的亲戚朋友,四边去联络想买地的“客户”——最终确认有130户需要购地的。
如此一来,手里掌握的“回建地”数量不够了,罗国初就应该“卖完即止”。剩下最后10户算是“多余客户”,没地卖给人家,罗国初说清楚也就可以了。
但罗国初偏不!
他就是眼馋这10户大约可以给他多提供70万的利润,许诺卖地给这些人。迫不及待就收了这些人的“全款”了(每人不过交款7万,这些买家都一次把钱付清。个个挺有钱的)。
罗国初先把“购地款”拿到手了,再让他把钱“吐”出来,这种感觉堪比“割肉”,罗国初哪里舍得呢?
不退不退,就是不退钱!凭本事收上来的购地款,哪有退的道理?
说不定,其它百余位购买“回建地”的客户,中途会有人主动的退出来呢?好吧,如果那些人要退出,也得把还本钱给人家的!同样不划算!或许还有更好的选择,“永上村”的那些“生产村长”,已经发动起来了,说不定短期内替他物色更多“永上村”村民出售的地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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