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的头头脑脑们,可是对这个“招待所酒店大厦”,抱有很高的期待。
镇里用钱紧张的时候,“大厦”的收入就算得上一股“活水”。
如今“酒店大厦”起码盖好了主体建筑,可以出租赚钱了。偏偏按照之前的约定,又得给予一千多位“集资者”3倍的利息。
这样一来,好不容易有了收入的“大厦项目”,一年到头,都变成替那些“集资者”收租了。镇府方面,也没有剩下多少钱给自己。
长久如此,镇府都没钱偿还所借的“本金”了,光应付利息都够了。这岂是长久之计?!
“公家”的便宜,是这么好赚的吗?!
但向镇里由财政发工资的广大人员“募款”时,信誓旦旦的,保证有3倍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才建好“大厦”就违约,感觉面子上又有点下不来啊?!
“招待所酒店大厦”的建设周期,拖了一年多,当它建好出租几层毛胚楼之际,罗国初已经调任“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的副职去了。
镇里的“一把手”,在明面上,仍然跟罗国初保持着良好的联系,仿佛并不是镇里一把手找人把罗国初“搬掉”似的。
镇里当初听了罗国初的建议,以“集资”方式建好“招待所酒店大厦”项目,只出了区区350万的启动资金,几乎没怎么占用财政资金,就得到了一栋“大厦”。随便租了几层,每年就有200万租金收入。
镇里一把手,开始感激罗国初几年前提出这个好点子了(感激归感激,却从未动过念,想要把罗国初调回原单位“效力”。真要天天面对这家伙,却又觉得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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