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顺便说一下,召唤师1群变为流动群,群内有个爱爆潜水人士菊花的虫子,大家小心哦。】
英雄不惮于放弃今生,从而得到最完整的永世。――《大事记》(亚历克斯.盖特著)
已经被驱逐出部落的野蛮人亚罕或许一生也想不到,他的一个大胆尝试,不但改变了自己的境遇,也改变了更多人。当然,在此之前,他只是为了吃一顿正常的饱饭,最好请他吃饭的人还不会觉得他讨厌。
“大、大人!”马克正靠在弄堂里的墙壁吞云吐雾,强劲的迷幻雪茄刺激着他的精神力,舒爽地哈哈一笑,烟头被他随手一弹,落入水沟,滋的一声没入了水沟中。正要离开的时候,一个块头快要赶上洛克的家伙站在了弄堂的口子上,一脸期冀地望着马克,干裂的嘴唇?动了一下,喊了一下马克。
马克打量了一下这个家伙,强壮的身躯,兽皮当衣服,完整的一把重剑单手握着,一条红色的头巾缠在额头上,皮肤是棕褐色,英挺的鼻子看上去很有精神,如果不是这身装扮太寒酸,换上一身卡其亚骑士套装,绝对要让那些自诩英俊的荣誉骑士羞愧的去死。
是个很英俊的野蛮人,同时带有南方的剽悍气息,野性,但是很真诚。
马克有着两年的丛林生涯,同时有着不知道多少年的格斗经历,这样的人,他见过。但是,这样的场合,马克只是很平静地说道,“有什么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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