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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为自己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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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村位于广州南海县石门镇最西边。

往西跨过一条河就是端州。

朱磊(书友舒舒的琴弦提供)正在纠结,自己要不要向军政府告发村子里的陶员外。

五月份,陶员外口中的“陈贼”占领了广州城,吓的陶员外连夜渡河逃到了端州。

没想到“陈贼”并没有陶员外口中所说的凶残,反而比官府好了太多。

七月份早稻收获,陶员外仍然没有敢回来,只是派了管事回来收佃租。

村子里的人都在传,陶员外和陈家庄签了一份名叫“期货”的合约,收了陈家庄的钱,但是根本没有准备货物,现在不敢回来,怕陈家庄清算。

前几日,陈家军军政府的人在村子里宣传《土地法》,朱磊才知道,原来自己现在耕种的田地所有权已经全归了军政府,原地主陶员外只剩下耕种权。

按照军政府吏员宣传的内容,自己只需要向陶员外上缴三成佃租就可以,而躲在陶家大院的管事刚收了自己六成的佃租。

朱磊小时候跟着母亲再嫁到陶家村,家庭条件很差,家里的地都分给了继父的亲生儿子-自己的弟弟,自己成年后就一直租种陶员外的田。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终日忙碌,交了佃租之后的粮食只够自己吃用,一点积蓄都没有,到现在居住的还是继父帮自己盖的一间土胚房,下雨漏水,刮风漏风,快三十了还没有说下一门亲事。

朱磊因为自小生活困苦,只有母亲一个人算是疼爱,所以很自强、很勤快。可因为是外姓,不仅受尽村子里的陶姓人欺负,就连租种陶员外的地都要比陶姓人多付一成佃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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