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号,曹阳接到一通电话,来自君名律师事务所张霞的。
电话当中头一句就是,“曹总,方老师生病住院了,你有时间过来看一看吧。可能……”
(不记得方教授是谁的,请观看本书第165到第170章)
电话那头传来张霞有些哽咽的声音说,“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了。”
什么?!
接到这个消息,曹阳是无比震惊的。
方琼方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资深教授,同时也是我们国家的公司法的起草者之一,而且在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方老师还在为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奔走呼号,做出了许多杰出的贡献。
她的学生遍布全世界,经过时间的成长,很多人都已经在现在的法律部门当中任职,方教授可以说是居功至伟,对现代的法律进程有着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方教授可以说是博米法务部的奠基人,虽然她没有在博米公司任职,可基本上整个博米法务部门的高管们都是方老师推荐来的,正是因为有着她的努力,博米的法务部门才拥有了强大的实力和人际关系,在许多的维权桉例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并且博米的法务部还帮助去年的芯中际国打赢了产权纠纷的官司。
也不能说完全打赢,至少是切割干净了,付出了180多亿美元的代价,同时芯中际国对积电台的所有有关的已经掌握的技术都得到了授权,以后不会再有什么大的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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