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商定,行动就开始了。火鸡并不是个有耐性的人,在拿到财物的那一刻,立马去了区里。
其实他们所谓的区,就是各个部落的联合体。然后推举出那么几个人,而这几个人基本都是有实力的部落的代言人。
原本区里有计划,把托加部落联盟建成一个县的。县城住址就选在中托加火鸡的部落里。
只不过因为资金缺乏,事情一直就停滞下来。毕竟建立县城是需要资金的,这属于政府工程,叫人家托加联盟自己掏钱说不过去。
其实坦国政府的势力,真正能控制的都是首都周围那一边区域,稍微远一些的地方,采取的都是加盟制。
就是你来投靠我,我给你封官加爵。那块地盘还是你的,不过你每年要给政府上交一定的赋税,有战争的时候,政府会帮你打击敌人。
马拉区的情况就是如此,区长是附近最大部落酋长的儿子。说他大,并不是他的部落人口多,其实他的人口只有二十多万。
主要是他的部落中有一个蓝宝石矿。其实非洲有矿的部落很多,只是大多不会经营,随便拿点钱就让白人买走了。
而区长象牙的父亲却非常有智慧,不肯把矿卖掉,而是让自己的部落人开采。
卖的时候,也不会专门卖给谁,而是联系更多的西方商人,价高者得之。
这样一来,很快就积攒了一批财富。老酋长励精图治,不但投资一些设备加大开采力度。而且还购买了一批武器,把自己部落的勇士彻底武装起来,让周围所有的部落不敢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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