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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商业兴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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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长风商队”的买卖各地畅通无阻,大发横财的时间里,身在幽州的程长风也没有闲着,由于他近几个月来的杰出表现,不但成为各大割据势力重视的对象,更成为他们拉拢的一个重要目标。

甚至还有若干说客带着某某大人的亲笔信来向程长风提婚。更有那好事者悄悄绘制了程长风的画像,卖给那些待嫁闺中的少女。总之,在幽州,程长风不但成为了金子的代名词,还俨然成为了少女们的偶像。

而且,好消息接踵传来,首先是那些本来还有些犹豫,握着自己手中土地不肯放手的各个地主世家一看,原来在刺史大人带领下的经商是这样有“钱途”,立刻改变了初衷,都想参与进来,这样的一个时代,什么最重要?一是命,二就是钱。

面对这些请求,程长风趁机提出了,以他们手中现有的荒地取在长风商队中的股份的要求。

那时候的人当然不知道什么叫股份制,就连程长风,如果不是在美国生活了多年,也不会有机会接触到这些。不过经过罗西的解释,大家的心中都有了一个基本通俗概念:“股份嘛,就是大家一起出钱当本钱做买卖,比如这个买卖的整个本钱一共是200两金子,你出一百两,我出一百两,这就算各占整个股份的一半,将来要是挣了钱,比如挣到了50两金子两个认能平分到一半的利润,每人25两。以此类推,你们的荒地将根据地段、质量、田亩大小,就可以折价成一定的银钱,当作你们的股份,不论多少。”各大世家的族长们听的到是明白,但还是有些狐疑,但一想第一个投资的张道已然挣了大钱,再等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兵荒马乱的时节,那些荒地他们本来也没有能力去耕种,早晚成为别人的土地,这个刺史大人还是讲道理的,遇到个不讲理的用军队强行占了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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