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面破破烂烂,染着鲜血的大旗之下,西营八大王张献忠率领着五百士兵缓缓走了进来,他们走得并不快,也没有刻意排出阵势,五百人就那么散漫地走着,没结成阵势自然就少了一分威势,至少看起来缺乏了一种众志成城般的雄壮感。
他们的装备也说不上很好,穿的大至都是从官兵那里缴获的鸳鸯战袄,这些战袄好像没有认真清洗过,每一件都肮坑不堪,许多人的身上甚至凝结着干涸的血块。用的武器也很混乱,有人拿着矛,有人拿着刀,有人挽着弓,甚至有人背着火铳……
与其说他们像一只军队,还不如他们体现出正宗的“贼”气,是那种即使已经变成了军人,仍然掩盖不了的贼寇味道。
按道理来说,“贼”是肯定不如“兵”的,但是这五百人给人的感觉并不比“兵”差,因为他们就算是贼,也是贼中的佼佼者,是凶贼中的凶贼。身上却带着一股血腥味儿……只有杀人如麻的人,才能从身体里渗透出来的味道。
朱元璋从远处看着这只军队,突然皱起了眉头:“这只军队,不好对付!”
“嗯?”许人杰奇道:“这种乱七八糟的军队有啥不好对付的?结个矛阵就能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但是敌军未必就会你结矛阵的机会!他们属于那种漠视生死,无所不用其极的那种人,对于这种人。正统的战术往往会束手束脚,难于施展。比如驱赶点百姓在阵前用来冲乱你的矛阵,或者拿百姓当挡箭牌来破你的弩阵……”朱元璋淡淡地道:“你可招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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