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天提着铁枪,对着郝摇旗猛冲了过去。今天的马小天看起来尤其精神,为了方便在山林间行动,他没有披重甲,只穿了一套紫色的鸳鸯战袄,但他毕竟是将领,这身衣服比普通的朱军士兵多了些防护。在肩头、心口、后心、腰肋等重要位置,缝上了甲片,以防这些重要部位被人击中。
这些甲片都是小哑巴亲手为她缝上去的,针脚绵密,缝得极为用心。他现在心中已无感情牵挂,整个人都定了下来,因此精气神比起以前都更上了一层楼。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马小天有了一个稳定的家,有了一个爱他的女人之后,似乎也比以前稳重了许多,现在整个人的身上散发着一股锐气,那是身为一个毛头小伙子时所欠缺的气势。
现在回想起为红娘子痴迷的那些傻乎乎的举动,他自己都忍不住要失笑出声。
他一枪捅向挡在路中间的郝摇旗,枪尖崩得笔直,整个人犹如游龙探海,气势不凡。郝摇旗见到这一招来得劲急,也不敢轻敌,赶紧挥枪一架。只听到“当”的一声巨响,郝摇旗纹丝未动,马小天却被震得铁枪险些脱手,连退三步。
只是一招,他就知道对手的力气比自己大。
郝摇旗乃是李自成的大旗手,整日包着一柄大旗上山爬坡,那大旗的旗杆乃是铁制,旗面又宽达几丈,重量可比关王爷的青龙偃月刀,他从早到晚抱着那面大旗跟了李自成快十年了。臂力能不大么?就算是王二在此,拼莽力也未必是郝摇旗的对手,马小天当然就更不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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