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库克老爹在镇上摆了一个羊杂摊,摊子不大,就摆在街角的那棵百年老树下面。一柄遮风挡雨油布大伞,上面积满了黑呼呼的油灰根本看不出本色。下面放着一具火炉,一箱烧炭,火炉上架着一口大锅,锅里炖着一锅热气腾腾泛着白沫的羊杂汤,烧炭箱旁边放着一摞大碗和两桶脏兮兮的洗碗水。除此之处大伞下只有一张一米高油腻腻的长条桌,四条吱吱作响的长凳而已。
他做的羊杂汤味道也很一般,没有什么特色,唯一的长处就是便宜,每碗羊杂汤才十个铜币,因此深得贩夫走卒的喜爱。
米拉大叔每次到镇子上中午饭都是在库克老爹的羊杂摊上解决。他吃的更加便宜,不要羊杂只要煮羊杂的清汤(是清汤不是高汤),然后再把自己带的干粮泡在里面吃。这样只需要四个铜币,对米拉大叔来一碗带着羊肉香味的清汤也足以让他回味半天了。
库克老爹躬着腰,颤颤微微地端着一碗清汤放到了被油渍沾染的几乎都能照出人影的长桌上。命名看着库克老爹那泡在清汤里的脏兮兮、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有认真洗过的半截拇指,心里就像是吃了一个苍蝇似的难受。
虽然米拉大叔家里的条件很差,生活很清苦,但最起码还能做到“干净”二字。可现在倒好,这个库克老爹的这只手又抹鼻涕又擦眼泪,偶尔还要伸进裤裆里挠两把!
天哪,他这半截拇指居然还泡在汤里!这汤里的“料”可是真够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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