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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任平生 第五十七章 :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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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荡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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