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快不破,在篮球场上,快攻是很对球队克敌制胜的常用段。要知道,任何的防守都是有间隙的,一点被撕开,想要再补上就需要时间。这时候如果对手的速度够快,抓住着稍瞬即使的时机,那么就很有可能取得进球。但是快攻也不是对进攻方完全的有利,有得必有失,因为快攻的突然性太强,选择的是一个防守人意想不到或者无力防守的时机,但同时,这也让自己的队友无法准备周全,如果投失了,篮板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证。还有就是这样的进攻盲目性太强,有可能大比分取胜,也有可能大比分落败。所以快攻这种进攻方式,大多数是被用在自己的半场抢下篮板,或者是抢断的情况下,又或者自己的球队大比分落后,比赛的时间所剩无几,还有就是自己的球队跟对手实力差距较大的一种战术赌博,自己的球队没有强力中锋,而对方恰恰在这方面占优,对手有令人窒息的阵地战防守等等这些个方面的原因。
以往的超音速,就是因为对内缺少强力中锋,尽管麦克米兰更趋向防守,还是不得不在进攻的时候加快节奏。后来张伯伦加盟,但是身体实在是不适合在内线生存,再加上技术特点更适合快攻,超音速的快攻习惯也就保留了下来。但是这场比赛时不同的,奥尼尔下场,在内线留下的位置缺失,热火根本就没有合适的人去补齐,这让张伯伦一下子摆脱了身体上的桎梏,彻底的释放了自己在篮板球的控制上的巨大优势。篮下的对抗上也因为有强硬、卡位等技能的存在,即使是被包夹,也能保证自己顺利的接住篮球。所以对超音速来说,这是在适合打阵地战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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