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唇》夜总会位于小镇县城西,正在一片平房之中,那栋七层楼房很是醒目。因为是特殊行业关系很是僻静,远远看过去,黑沉沉一片棚户之中霓虹灯亮成一团。
夜黑风高,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机。
这家夜总会的老板以前曾经做过小镇县的一任公安局长,因为职业关系,做起这行自然熟门熟路,无论是黑道白道都罩得住。据说,此人本是西域蔡家旁系子弟,因为有这层次关系坐到了公安局长位置,在位数年,收尽黑钱,做尽坏事。后因贪腐事发,索性辞职回家做起来妓院老板。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夜总会的服务生、保安、管理人员都是地痞无赖,多数人手上粘有善良百姓的鲜血,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再说夜总会的小姐们。即便有不得以的苦衷才走上这条路,可这世道,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凭自己的双手哪里混不来一口饭吃。不就是经受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而出卖**,出卖灵魂。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这家夜总会已经成为小镇县的一颗毒瘤,不铲平怎能平心头之愤。
收起飞剑,刁斗落到夜总会门前。看了看诺大一栋建筑,还拿不定主意从何杀起,用什么方式杀。若使用大型法术固然简单,只需要几个天雷便可将这里轰成平地。可这样一来,未免失去了那种杀戮的乐趣。就好像打电子游戏,华丽固然华丽,却少了那种血淋淋的痛快。是的,今夜我只需要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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