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5
启程离开扬州之前,张宁给罗幺娘回了一封书信。出京约四个月,共收到她的信件两封,一次是通过送公文的官差捎带到扬州府衙、一次是通过来往于运河上的一个熟人商贾;这回张宁回信,正好可以给钱让送升调公文的差役捎回去。本来按照律法制度有公务的差役不准带私人物品,但出于利益(一封信能收三钱到五钱银不等,不菲的一笔钱),这种事屡见不鲜,张宁也是做官之后才逐渐了解这些事的。
掌灯重读她的两封书信,张宁不禁露出一丝笑意,脑子里浮现出与她各种斗嘴的场面,不料她写的信却是规规矩矩,既没有责问他是不是乱|搞|女人、也没有写一些上不得台面的话,叙述白话中时不时又有几句文言,看起来挺客气的,大有一番“相敬如宾”的错觉。
张宁静坐了一会儿,伸手提笔在砚台里蘸了蘸,一手托住袖子,一行“罗小姐雅鉴”落于纸上如行云流水一般,然后出了问候冷暖等等,说明了自己将去南京任职的事儿。
……这次去南京不再是形单影只,带了三个随从。与吴庸交接了公文,喝了一顿酒送五十两盘缠;吴庸住的那座园子“吴园”就易主了,本身就是公物。
他又抽空回家了一趟,大伯他们照样说了些家事。张宁反复叮嘱:不要随意收钱和东西,若是毫无理由一分也不能收;如果逢年过节或者遇上生辰等,价值十两以下可以收,再多就不能,推脱不过找他商量,云云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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