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冯承乾主动去拜会了李鸿章,当面提到了回扣的事情。
这是里希特霍芬交给他的办法,毕竟冯承乾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战争大臣,并不精通大清的人情世故,把话摆明了说比拐弯抹角好得多。李鸿章也是聪明人,早年就与德国人打过交道,深知德国人的性格。
显然,军火贸易的事情到此才算有了一点眉目。
与直接拿白银去行贿相比,暗中给回扣不但更为掩人耳目,好处也更大。扩建基尔运河需要数十万劳动力,帝国政府做了初步统计,至少需要从国外雇佣二十万劳动力。即便大清的劳动力价格低廉,每月的劳务费用也高达数十万两白银,一年下来就是数百万两。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回扣,那就是一笔资了。除了从大清雇佣劳动力,还要在大清开办兵工厂,自然也少不了回扣。如果把大清采购其他军火的费用也算上,仅此一次就能给李鸿章带来上千万两白银的好处。
相比之下,里希特霍芬准备的十万两白银简直是九牛一毛。
三日后,李鸿章与冯承乾签署了意向协议,大清用两千万两白银,在德意志第二帝国订购四艘铁甲舰,其中一千五百万两白银以输出的劳动力支付,另外五百万两以帝国企业在大清开办工厂征用的土地、税务等支付。李鸿章提出了一个特殊条件:大清采购的铁甲舰必须装备帝国海军。
说得简单一些,卖给大清的战舰,必须是帝国海军订购了的战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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