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日白天,双方都在白忙活。
到了下午四点左右,在最后一批水上飞机到达最大搜索半径处的时候,斯科特下达了转向加速的命令。
虽然此时斯科特依然不知道第21舰队在哪,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即第21舰队并没有离开,肯定在拉克沙群岛与马尔代夫群岛之间的某个地方,而且其舰载航空兵无法在夜间活动。
对斯科特来说,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在二十五日白天,第22舰队没再轰炸珀斯,美军的侦察机也没有发现第22舰队,因此可以大致推断,第22舰队很有可能已经离开了南印度洋,说不定此时正以三十节的速度返回北印度洋呢。
也就是说,如果在二十六日天亮之前依然无法找到第21舰队,斯科特就得做出一个他一直在回避的选择。这就是,要么退回到孟买港,继续躲在港口里面,让中国海军不得不在北印度洋上保持一支规模足够大的舰队;要么南下前往南非,离开印度洋,不再与中国舰队纠缠。
虽然在斯科特看来,后者是更加理想的选择,因为只要中国海军在印度洋上聚集了足够的实力,就肯定会轰炸孟买,摧毁停泊在港口里面的舰船,第二印度洋舰队甚至连发起反击的机会都没有,回到孟买就是等死。但是斯科特更加清楚,这么做等于抛弃了仍然滞留在澳洲的一百多万美军,因此皇家海军司令部肯定不会让他去南非,至少不会下达正式命令,到最后得由他来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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