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1-28
兴平二年四月十二日,昌邑城。
这一天,晴空万里,万里无云,阳光明媚,温暖如春,奋武将军府军师、兖州典农曹刘震同志即将在郡守府举行婚礼,一列长长的车队缓缓通过中央大街,一时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那场面,那是相当的壮观。
咳,yy完毕,接下来请大家回到现实。
汉代的婚礼,嗯,应该说昏礼,并不是像今天一样随便什么时候举行都可以的。
首先,“昏礼”中的“昏”字,就说明了,这种礼仪是在黄昏举行的。所谓“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天黑才好办事嘛。
至于办什么事,你们懂的。
其次呢,天朝的老规矩,好事成双,婚期不能定在单数的日子,双数的日子或者月份也不是随便什么都行,比如六月,古人认为六月象征着一年的一半,有点诅咒新人的婚姻只有一半的意思,所以不能在六月结婚。
再次,应该说这也是当今天朝婚礼约定俗成的规矩之一,新郎得去老丈人家接新娘子,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在神父身边等着老丈人牵着新娘的手把她送过来。
这一天虽然是刘震的婚礼,而且刘震的主场也在昌邑,但他却早早地到了任城国最西边的小县城亢父,等着他未来的妻子听完丈母娘的训话。
所以你看,古人结婚其实挺麻烦的,虽然新郎官不用给丈母娘送房子,但却得搭上很多时间去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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