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求提供本卷素材的是一位刑警朋友。鉴于职业的敏感性。老求就不公开他的名字了。暂且称他为“某刑警”。
某刑警办案多年。遇到奇闻怪事可不少。譬如有些犯人被逮捕后会一而再地将钉子、钮扣等金属物吞进肚子。犯人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他们有这个癖好。而是因为吞下钉子。警察就不能将他们送进看守所。要不然他们很可能会死在看守所里。必须先送他们到医院将钉子取出。呆在医院总比蹲看守所舒服吧。
跨省押送犯人时。最容易出现类似情况。尤其是乘坐火车的时候。因为一旦出了问題。刑警必须在中途带犯人下车。尽快送其到就近医院。利用刑警对当地环境不熟识。而且缺乏支援。犯人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逃走的机会。
年轻刑警往往对此束手无策。老刑警呢。
“上车前一罐啤酒十颗安眠药。要么吃掉一觉睡到目的地。要么揍一顿再灌进肚子里。”这是某刑警的原话。
这些是闲话了。在某刑警跟我说的稀奇事当中。最不可思议的要数“弃神杀人”。
此案的主角是位婆婆。跟小说中一样。其丈夫早年去世。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儿子养大。不同的是。婆婆跟儿媳妇的关系很好。至少两人从不吵架。也沒向别人说过对方的坏话。还经常在傍晚一起到公园散步。此案就是从她们某次散步开始。
她们经常会到住所附近的公园散步。有一晚她们从公园旁的大榕树前经过。婆婆突然说看到榕树下有闪光。就走过去查看。随后竟然抱回一个别人弃置的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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