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已向在场的同僚了解情况。得知经法医初步检验。发现夜七头部有多处受钝器袭击的痕迹。致死原因是后脑受钝器重击。以致头骨碎裂。现场有一把沾有血迹的锤子。死者亦有被搜掠的痕迹。身上无任何财物。故暂列为劫杀案处理。
“谁会带个锤子上街抢劫呀。”溪望无力道。
一名油头粉面的便衣警察走过來。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逐向安琪问道:“呢条茂利係乜水呀。”
(“乜水”乃粤语方言。本义为“什么货色”。亦能引申为“什么人”。带贬义。“呢”于粤语中意为“这”。“係”通“是”。)
安琪给两人互作介绍:“他來港交流的内地刑侦专家相溪望;他是接手调查该案的西九龙重案组督察kevin(凯文)。”
“噢。原來是内地砖……家。失敬。失敬。”凯文以一口极不标准的普通话问候溪望。显然是蔑视对方。
溪望亦不甘示弱。回敬道:“俗话说得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香港人讲‘煲冬瓜’。你还是说粤语吧。我会听。也会说。”
凯文被奚落一番后。脸黑黑地说:“你是大陆人。应该知道什么是‘扑头党’。说不定凶徒是自由行的大陆灿。”
“你跟匪徒枪战后。会把佩枪丢在现场吗。”溪望嘲笑道。“如果是惯犯。哪会将作案工具丢弃在现场。”
凯文一时语塞。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反驳:“或许凶徒是个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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