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卷 得 国 第十四回 赐秦地非子初得国(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非子驯马之术更胜先人。其所产之马多膘肥体壮,四肢修长,善于奔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耐力悠长。

非子得到犬丘之地后,开始大规模饲养马匹,形成了大规模经营。其所产之马不仅周王室专用,还供周朝军队,及其他各路诸侯军队所用。周朝之人,无论贵贱,均以得到一匹非子所养的马为荣!

汧水与渭水地近西戎,西戎常来肆扰,并不时抢走大批战马,这令非子决定成立一支护马的队伍,护马队伍自然是由赢姓子弟担当。故此,非子虽不是诸侯,但已相当于诸侯。

自他给周孝王专职牧马后,周朝的马匹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古代马匹可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和交通工具。一个国家的战斗力是否强劲主要是看他的骑兵的数量和战斗力。在中国绵延几千年的历史里,中国多次抗击匈奴和犬戎而最终无法将之消灭,就是因为他们的骑兵是相当了得的。他们之所以来去如风,骁勇善战,是因为他们是一个马背上的民族。他们自出生开始,就一直在马上摸爬滚打,在马上放牧,在马上打仗,在马上打劫,直到在战马上死去。可见那时马对他们的重要性不亚于高科技之于现代人。

非子垄断了大周朝战马的经营权,因为非子给周孝王牧马有功,周孝王有意废了当时的大骆的继承人适子成让他作为大骆的法定继承人。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