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回到滨海布洛涅其实很方便,可去到伦敦快一年了,里贝里却从来没有回来过。
曾经有无数次,他都跟妻子在想,布洛涅的人会不会认识他?这里的人会不会像讨论帕潘一样,去讨论他?那些年轻人们有会不会追着报纸上的新闻注意他?那些大人们又会不会把他拿出来当好模范,教训自己的孩子呢?
所有的这一切,他都只能靠想,因为他从来没有回来过。
那是一种很矛盾的感情,因为他曾经告诉过自己,不扬名立万,就不再返回布洛涅。
在伦敦,所有人眼中的弗兰克·里贝里都是一个胆大妄为,无所畏惧的家伙,跟一年前相比,他最大的差别就是,脱去了那一身搬砖工人的装扮,褪去了那一身流氓气,逐渐让自己看起来有点明星气质,唯一不变的是他脸上那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人嘛,哪一个不是屁股决定脑袋?
在伦敦,当切尔西的球员,表现稍微好一点,一大堆记者追在屁股后面,谁愿意把自己最窘迫的一面示人,就连梅西和法布雷加斯这两个臭屁孩子都开始用发蜡来洗头了,里贝里要是不跟着蜕变,那他根本就适应不了那种环境。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的妻子也都变了很多,穿衣品味好了,看起来总算是有点富家太太的样子了,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环境所带来的,因为他们要融入伦敦切尔西的那个环境。
可所有的这一切都只是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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