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本意为还未成熟的庄稼,更具体的则是代指庄稼成熟前,青黄不接的友上传 )
在古代,对于农民而言,最难熬的就是青黄不接之时。这期间缺衣少食,生活困顿不可避免,尤其是遇到风不调雨不顺的年景,更是苦不堪言。
前文已经说过,这个时候百姓为了度过难关,往往迫不得已向富户、地主借贷。在粮食丰收之后,要付出高昂的利息。长此以往下去,百姓生活更加困苦,一旦偿还不起本息,唯有卖地……
久而久之,就会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状况。国家赋税减少,百姓无法安居乐业,不利于天下稳定,太平。
出于抑制兼并,同时也为了增加国库收入的缘故,王安石改革变法一开始,首先便制定推行了青苗法。
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借户贫富搭配,十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不超过十五贯、二等户十贯、三等户六贯、四等户三贯、末等户一贯五百文。当年借款随春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两分。
两分,也就是收取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看似非常之高。但是相比于向大地主借高利贷,百分之一百,甚至是二百的利息而言,已经算很低了。
如果只看这样的内容,确实是好政策,利国利民。这样好的政策。为何最终会一失败告终呢?这是让林昭最为困惑的地方。即便是有所谓的封建地主势力反对。可若自身没有问题。也不至于一败涂地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