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喜是个小民,对法律的敬畏是由内而发的,一听到‘犯法’这个词,他顿时吓破了胆:“镇长,我……我不知道这事犯法啊。”
刘振华冷哼了一声,将文件本扔到孙白手里,对着高国喜言道:“国法森严,不是谁都可以触及的,但是我新官上任,不想太过严厉行事,落人口舌,这样吧,我给你两天时间,把这座山还给当地百姓,至于其中有什么损失,我给你报销!”说到这,刘振华话锋一转:“不过咱们丑话说在前面,你要是敢谎报损失,想要从我这里得到高回报,别怪我给你定个诈骗罪!”这年头瞒报、多报损失的案例,几乎成了全民风潮,以前刘振华不当官不管这些,现在当官了,他必须杜绝!
其实刘振华并没有惩戒高国喜,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武备镇比较落后,这小子还有点经济头脑,留着说不定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说不定是好事一件。
按照刘振华给的时间,高国喜按时把开荒山给还了回去,除了必要的损失外,高国喜也没敢谎报,刘振华倒是对这个‘村霸’还挺满意的,因此专门在河道附近,无法耕种的荒地,给高国喜圈出一块地来,让他养鸡。
此事过后,本地包工队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个包工头还专程带着礼品来向刘振华道谢,刘振华无论如何都不肯收,一直强调自己是职责所在,为民办事。此事很快的在镇里流传,都说刘振华和其他的官不一样,是一个真正能为百姓做主的好官,为此,积攒了多年的恩怨情仇,也在这一事件的刺激下,爆发出来,各式各样的冤屈诉状,扑头盖脸的向刘振虎砸来。随后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刘振华就连续罢免了四个村长,让村里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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