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小白的白皮日记
对于自恋一词,我是这么理解的。
首先,这一个词绝对不是贬义。相反的,我反而觉得这个词是用来称赞人。
一个人之所以会自恋,那是因为他对自己有自信。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资本让自己每每照镜子的时候,都忍不住会爱上自己。
呵呵,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事实却不得不逼我这么说。
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人。呃,确切的说,是这样的鬼!
可惜无奈的是,枉我这副迷倒众生的俊容,却没人懂得欣赏!
地府的鬼差清一色都是男人,所以根本就没有我发挥的地方。这过往投胎的鬼魂,也不乏有漂亮的妞,但是我又怕万一她们迷上了我,死死不肯去投胎。那样我的罪过就大了。
再说,孟婆吧。虽然说年龄不是差距,身高不是距离。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另一半最起码能出的厅堂入得厨房。先不说孟婆的长相,单单就是那一碗忘情,我就得给她张红牌了!
再再来,就是小舞丫头。自从此妞来到地府后,已经逐渐成为地府的一枝花了。虽然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要智商没智商,要才艺没才艺,要。。。。好了,我先不说了。总之那丫头就是一完全不合格产品。但偏偏走了霉运。被天界公认眼高于顶,目中无人,迷倒万千美貌仙子的流光老大看上了!
我只能,人生,实在有够戏剧化!
先前,一直不管世事的老大,为了她几次离开地府去了人界。后来还为她第一次逆了天条挡了天谴。
虽然我们知道老大一向不惧任何事,但还是没料到,他竟然那么无所忌惮的带着小舞一起上了天庭。
老大不在,这地府当然就由钟老大说的算。我和小黑实在闲得发慌,便偶尔借机出任务时,偷偷溜上天界查探情况。
这么一跟踪,我才幡然醒悟。为什么老大会看上了舞丫头!
有一个词,是这么说的:臭味相投。
有一句话,是这么形容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看见舞丫头在凌霄殿上,把那文曲星气吐血倒地时,我终于理解,也充分怀疑,这丫头是不是先前都在扮猪吃老虎!还是骨子里的邪恶本质被老大激发了?
白痴黑在旁笑到岔气的同时,我却满脸杯具。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一眼就能看出老大望向小舞时,眼睛里那种亮光代表什么。我不由的想到以前钟老大无意间提到的一件事。记得钟老大曾说过,老大乃是不世出的奇才。连二郎神杨戬都不是其对手。对于老大的身世我不了解,但我深知老大的厉害。
钟老大说,老大命定里,有一劫难。突破了,自身境界便能更上一层。突破不了,便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当我看着老大从重光崖上毫不犹豫的跃下,当我听见一脸死灰的二郎神说出的那番话时,那一刻,我恍悟。
我想,我知道那一劫难,是什么了。
没有情根的老大,为何会那么在乎小舞?
一跃重光崖,跌入崖底的镜湖。那便是重生轮回。
老大那般决绝,没有丝毫犹豫,这一切,早就证明了所有。
情劫!
所有劫难中,最容易渡过,也是最难渡过的劫。
其实老大自己,怕是也有些明了吧。如今还不知道这一切的,怕是也只有那个迷糊惹祸的舞丫头了。
于情于理,我都该是希望老大能渡过此劫的。
可是,如果这个劫难势必要付出一些代价。
那么,结局又该如何?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书读多了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你瞧瞧那自恋白,硬把歪理扭成真理。
人家小崔读书是长见识长知识,偶尔还能给我们上些课普及普及文化。虽然大部分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其实也是没认真在听。但人家小崔是真的有真材实料,肚子里是有那么一点墨水的。
可那自恋白,他读书就是纯属胡吹扯淡!
瞧他每次都摆了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有一次我也是好奇,拿过来一看,粉色书皮,写着闪闪几个大字:泡妞十二法则。
好吧,我承认。他确实比我有那么一点文化,比我聪明那么一点点。可是好歹我身手比他强。我可是地府公认的第一打手。可就是这样,某自恋白也要数落我几句,说什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靠!我哪里是头脑简单?我只是比较单纯好不好?
咳咳,进入主题。
我承认我是有点后知后觉,以至于到现在才明白,我和小白不知何时已经沦落成了舞丫头的保镖。
可是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也没觉得丢脸之类。
相反的,我觉得跟在舞丫头身边还蛮有趣的。因为我发现了,只要有这丫头出现的地方,就算没事,也一定会发生什么事!
就像上次一样,明明就是去捉拿一缕痴魂而已。搞到最后,那山顶也给老大放火烧了大半,一只花妖还弄的魂飞魄散,最后痴魂非但没有捉回来,还让人家还了魂。甚至还弄出了天谴。最后要不是老大出现,估计舞丫头早就被劈的灰飞烟灭。
挡天谴乃是大罪。虽然老大跟天帝有些交情,但也脱不了罪。早料到天庭会派人来通知,但却没料到,老大竟然把小舞也给带了上去。我和小白一时好奇,便偷偷跟上看个究竟。
在地府时,我们就猜到。老大一定不会有事。多半是带着小舞去天庭逛上一圈罢了。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舞丫头调皮起来,竟然那么厉害。
看着她说的那些题目,硬生生把那文曲星气到吐血。我一边笑的停不住时,一边暗叹,相比较而言,舞丫头对我和小白算是比较仁慈的了。
老大喜欢小舞,这件事虽然没有公开表明,但就如我这么反应迟钝的人都看得出的话,想必别人也一定看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