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与儒家的江湖恩怨
----对“焚书坑儒”所做的猜想
如果兄弟们把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看成是一次哪个时代在思想、学术、治国理念等诸领域内的一次江湖论剑,那么,当时这个论剑的最后胜出者就是“法家”。
大秦帝国就是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强盛起来,并最终实现了大统一,由此,法家的思想、理论、乃至于做法,在秦代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就昭示着“百家争鸣”的最后结局,是法家取得了完胜。
但法家的这个成功只维持了短短的十五年,随着大秦帝国的覆灭,它就从巅峰急速滑落,受到所有人的打压和排斥,在江湖上基本上销声匿迹、转入地下。
它的这个短命,后世公认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法家在秦国实施的许多做法过于“苛”、“酷”、“暴虐”。
并且它提出的“法、术、势”的概念,后来又转化为所谓的帝王之术。
法家的历史功绩其实也很突出。它早期的代表人物之一,魏国的李悝所订立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性的法典。商鞅把它带到秦国以后,秦法脱胎于此,而汉法又承继了秦法。
如果要研究中国从“人治”到“法治”历程,恐怕很难不提到“法家”。
历史令人吊诡的是,法家的这个成功,实际上也是儒家的成功。因为将法家推到顶峰的最后两个杰出之士----韩非和李斯,不仅是同门师兄弟,而且都是儒门大师荀子的弟子。(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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