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一看进来一个少将,也细心打量着铃木浩一,见铃木浩一戴着一副眼镜,大约五十多岁,戴着白色手套,身上军服笔挺,没有一丝皱褶,连脚上的军靴都油光发亮,没有一丝灰尘,就知道铃木浩一是个讲究人。
铃木浩一还没有开始问话,霍姆斯就率先开口了:“将军阁下,我要抗议,强烈抗议,我们是美国公民,你们为什么无缘无故把我们抓来?”
铃木浩一看了看霍姆斯,又看了看另外两个洋人,笑道:“噢,是吗?我怎么听到我的部下向我汇报说你昨天在城里到处刺探我军的情报呢?”
霍姆斯在一瞬间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弯,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承认自己是刺探日军情报的,在对待间谍这种事情上,各国虽然明面说可以互相交换间谍人员,并且有些间谍还有外交豁免权,但是各国基本上都是抓到以后严刑逼供,直到榨干间谍所知道的一切之后再秘密处决,他装作暴跳如雷:“污蔑,这绝对是污蔑!我们不是在刺探情报!我们是找人的!”
铃木浩一眼神中精光一闪,脸上流露出残忍的笑容道:“巴嘎,你们白皮猪也是大大滴狡猾!找人?既然是来找人的,为什么昨天晚上你们拒捕,还打死了我们二十一个士兵呢?”
霍姆斯眼皮一跳,心道麻烦了,这件事情如论如何也糊弄不过去的,但是他马上说道:“将军阁下,我想请您搞清楚一件事情,是你的士兵先向我们开枪的,而且我们并没有打死二十一个人,我们只是打死了七个!我们先是听到楼上有人开枪。开以为遇到强盗抢劫的,所以就拿着枪准备自卫,可你的士兵看见我们就直接开枪,我们不得不还击,事情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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