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本章节由网网友上传)足见杀人老爹和抢人老婆是多么的遭人忌恨。而南明律法里有明文规定,强抢民妻,也是一条重罪。如果确有罪证,流放三千里,那是最轻的惩处了。
可是钱灵犀就不明白了,钱扬名娶严青蕊,一个男未婚,一个女未嫁,为何也会给人告了?
钱文仲早早去了衙门,家中无人主事,又有产妇和新生儿需要照料,最后商量一番,也只得由她把钱扬武抓着一起跟去了衙门。幸好这儿还有个熟人,等了一个多时辰,房亮神色匆匆的赶了出来。就在附近的茶楼里,将打听的结果向钱灵犀汇报如下。
“是姜伯勤把扬名给告了,据他第414章夺妻之恨所说,他是一早就向严府上门提过亲的,为此还把家中的妻子也给休了,原本严府已经答应,只因你们钱家当中横插了一杠子,以势相逼,故此严家才毁婚弃约,另结姻亲。”
“他这完全是颠倒黑白,信口雌黄!”钱灵犀怒不可遏,“他也不拿镜子照照,就他那德性,严家怎肯把女儿嫁给他?他那亲事说定了,有人证没有,有物证没有?就这样的烂状子,你们衙门怎么也能受理?明显说不通嘛!莫不是你们怕了姓高的,所以沆瀣一气,要陷害二哥?”
房亮不吭声,直等钱灵犀噼里啪啦撒完了气,才道,“衙门办事,自有衙门的规矩,公说公有理,婆有婆有理。岂有不问缘由就乱下结论的道理?好比今日如果是你受了冤屈,可是来了衙门还没等告状就被人拦下,你服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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