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离开,爱德蒙踏上马车,打开妆匣和怀表。
时间正好。
前往伦敦的汽船因为天气原因“晚点”,人们无所事事呆在甲板上,直到开船的最后一秒,看到一个披着斗篷的幸运儿赶上了。
“勋爵。”
侍从早已经在头等舱里等着了,见到金发英国人冷淡点头,才汇报:“您将在下周进宫觐见。”
从决定复仇的那一刻起,爱德蒙没有一天停止过对复仇的准备,即使和克莉丝的邂逅,也都是意外之喜。
他训练自己、铺陈势力,就像是出海前准备干粮和淡水,调查仇人的过去和现在,就像是查探对手的兵力。
每一步都在帮助他不断拟定修正出新的复仇方案。
原计划里,这一年他本应该继续呆在英国,不仅可以调查仇敌之一当年向英军出卖法国的事情,在这个第一强国运作铺垫更多的势力,完全将威尔莫勋爵这个身份做好……他甚至找好了射击的老师。
可是还是出现了意外。
爱德蒙背弃了复仇和教义,不受控制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入狱前的水手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入狱后,他也只顾着与冷酷无情的命运和痛苦抗争,甚至在后来,将自己看做上帝的复仇使者后,他是有些自负的。
得到宝藏后,爱德蒙逐渐明白,他的富有足以让他跳出很多局限,想要达到某种目的时,他完全有资本直取近道、任性而为、不受约束。
不必在乎任何人,那些人自然会追捧并为他找出无数的理由来,所以他可以轻视很多社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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