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会客厅,脚架上的鹰就兴奋扑腾起来,扇着翅膀,咕咕咕叫个不停,
克莉丝忍不住笑了,快步走近,刚伸手,游隼已经把脑袋凑过来,主动蹭着手心。
“明明每天都会去找你,为什么看到你还是这么激动?”
爱德蒙说。
那段时间,他见不到她,反而是游隼能天天溜出去。
克莉丝面露惊讶:“我没见过它。”
“但是它是往领事馆的方向飞的,每天都在你要吃下午茶的时间准时出门。”
“那时候我确实在外面,阿尔玛广场有家甜品店很好吃。”
她同他说着就有些分神,手上动作一停,格里芬张开喙,轻轻啮了她的手指抬高到半空,又矮了脑袋去蹭,一边眯起眼睛。
克莉丝哭笑不得:“你和鹦鹉学的吗。”
那只金刚鹦鹉简直不像莉迪亚的宠物,爱表现还会撒娇,学会的第一个单词就是sweetheart,比起格里芬生人勿进,非常没节操,只要给吃的,还愿意吹口哨给人听,最喜欢被人揉脑袋,黏人起来就不让撒手,会用刚才的动作。
她顺手掠到背羽,突然摸索到了一片明显不属于它的细羽。
克莉丝扬眉,把那片白羽毛给格里芬看。
“你在外头有别的鸟了?”
格里芬歪头低低咕一声,冲着她扑棱翅膀。
“别想蒙混过去,”年轻的主人意有所指说,“我要是不来,岂不是要被你瞒一辈子?”
不等一边的人解释,她继续道:“还好我不傻,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主人,自己就能看出来,这是鸽子毛。难怪我最近去广场,都没看到什么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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