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凡挺喜欢小动物。但上辈子的家境可没有现在这么好。大姨当时虽然也拿走了郑庆国一多半财产却并不是现在这样几乎全部都归她了。而且即便现在大姨的钱也只是大姨的钱。就算他知道大姨真的是在给自己攒着,他也不想惦记什么。就是日子可以让全家过得更舒坦一些。所以收养一只流浪猫应该没什么的吧?至少这大冬天的,冻死在外面也可怜。敖峰不是说他们得修行得积攒修为么,救猫一命也算数是吧?
好吧。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张志凡自己萌上了这只小花猫而已。于是他把鸡汤放下,蹦跶了出去。站在离猫挺远的地方蹲下来,伸出手勾勾着:“咪咪咪,来我给你好吃的。”
这猫也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养过,对人还挺亲。不像真正的野猫怕人。看到张志凡勾手,它立刻就从窗台上蹦下来走了过去。迈得正经是猫步,看着还挺有范儿的。凑到张志凡手边闻了闻,发现了香香的鸡肉味儿,于是舔了一下。
张志凡乐了。这小家伙儿不怕人呐!于是也没多想就把猫给抱了起来。现在他才五岁高龄,自然没多大力气,可抱只猫还是挺轻松。由此可见这猫也的确是皮包骨了。
王清云看外孙子抱进来一只猫,赶紧问:“谁家的你就给抱来了?”
“姥姥,它刚才在窗台上看咱家炖鸡呢。肯定饿了。你看它瘦的多可怜。肯定没人养。咱家养吧。我可喜欢了。”说着把猫举起来往姥姥身边凑了凑。他知道姥姥也喜欢小动物,上辈子小饭馆儿里剩下的没刺激性的东西都让他姥姥和母亲大人喂养附近的流浪猫狗了。基本上他们全家都对带毛的有兴趣。没养也不过是当初没那个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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