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位陌生mm的激情,让我的心态莫名好多了,也让珍珍那一篇基本上从这里掀过去了。不是说喜新厌旧,而是要用新的每一天,将过去埋葬争取埋在春天里,发新芽!
我当时的状态就是平时帮着小雷卖车,然后晚上去店里面唱歌。卖车应该算是那个时间段里面,我认定的主要营生了。其实想卖掉一台也挺不容易的的,机会要赶得巧,还要买主心甘情愿特放心的那种。中间我只出了一台q7,赚了两万五的样子。
不过,找个机会就能赚两三万,等于白领几个月的工资了。我卡里面有钱,就不怎么在意开车的油钱,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去店里面,就算不唱歌也帮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么,还能接帅帅,何乐而不为。
算算我和帅帅在这家酒吧也干了不短的时间了,老板人好,经理仗义,都有感情了。不知不觉,我俩都成了比较老的人。新进来的年轻服务员或者歌手,都管我和帅帅叫声哥。
平时周一到周四,不搞活动的时候,真心没有太多的客人。我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忽然就对弹吉他感兴趣了起来。
想想当年上大学的时候,老金就天天在楼道里面弹这个,也让我学点,我觉得麻烦,不如唱歌轻生;后来当酒吧歌手,因为伴奏啥的都挺齐备的,也觉得学乐器没啥用。所以一直都没有动过这方面的心思。
就在这段时间,可能也是唱歌唱得遇到瓶颈了吧,特别想学吉他,丰富一下自己的表演形式什么的。正好店里面其他人都会两手,来的串场的歌手也基本上都会于是没人的时候,就用店里面的吉他简单的扒拉两下,碰上谁在边上,就拉过来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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