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年江湖突然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一丈红。
它在一夜之间就红遍了大江南北。
黄昏,又是黄昏。
金枪李像往常一样漫步在大街上,他踩在黄昏的光影上,悠然自得。他喜欢黄昏,每个人在暮年的时候都特别的眷恋黄昏。
他更喜欢的却是街道的热闹,准确的说,他喜欢的是街上的每一个人对他流露出的尊敬羡慕。一个人在暮年的时候总喜欢晒晒自己的成就,好让他人肯定他。
他也的确有炫耀的资本。
金枪李只是江湖上的人送他的一个称号,他的七七四十九路金枪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江湖上能够破他枪法的人并不多。更可怕的是他还有一身十三横练太保的功夫,刀枪不入。这样一个人没有办法不让人去尊敬他。
但偏偏就是有人这样的不识抬举。
一个衣衫落拓的年轻人径直走到他的跟前,说了一句让金枪李永生难忘的话。
那个年轻人五官虽端正却很是冷漠,他的声音也一样冷漠,道:“我要杀你。”
金枪李确实是怔在了当场,但他随即又笑了,年轻人总是很冲动幻想一夜就能成名,他道:“年轻人,你可知道我是谁。”
那个人道:“你是一个死人。”
金枪李又怔住了,他抚掌大叫三声好,接着道:“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让我看看你的本事。”说完他自退三步拉开了架势,人群也是自觉的让了开去,大概是每个人都想看年轻人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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