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他赵三郎要相貌有相貌,要出身有出身,要感情有感情,简直是郡主的不二人选啊!
唐越默默赞了一句:赵三郎算是这个时代的顶级高富帅了,可惜他想娶的人也是顶级白富美,虽然嫁过人,但那风姿足以迷倒性向正常的所有男人。
“据我所知,郡主的前夫最受赞誉的是他的文采,他虽出身普通,但学富五车,一身清流,我想,这才是郡主最喜欢他的地方。”
“……”赵三郎想了想,竟无法反驳。
“所以,你觉得自己的文采如何?比得上他吗?”
赵三郎不自在地挪动着屁股,底气不足地回答:“本公子三岁开始习文,自然是博古通今,文采一流的!”
“是……么……?”唐越拖长尾音扫视着他,嘿嘿一笑:“就算没有一流的文采也不要紧,反正你家里的门客肯定不少吧?”
“这是自然!”
“那你可以请他们给你多写几首情诗,你一天寄一首给她,一定要能打动人的那种!”
“写诗?”赵三郎眼睛一亮,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哦,当然,还有个问题,你的字写的怎样?总不能连这个也找人代写,会穿帮的。”
赵三郎不知道穿帮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出一二,“字……”
唐越直接摆摆手打断他,“写不好也不要紧,现在开始练还来得及,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要打动一个女人,不下点功夫怎么行?”
以唐越对慧珠郡主的第一印象来看,这女人八成是喜欢风花雪月那型的,这种女人最感性了,千万别想用金银珠宝这些俗物打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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