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哙跟刘邦是哥们儿,发小,老铁,瓷器。刘邦管他叫兄弟,弟,爷们儿,二货,小贼。他对刘邦只有一个称呼:老大。
樊哙知道刘邦跟别的混混不一样,因为喝醉了以后,刘邦也不是总要樊哙秀胸肌,有几次,刘邦也扶着樊哙的肩膀,红着眼睛说:“你哥我将来一定会名扬天下,威震四方,你就跟哥一块儿混,将来绝对忘不了你。”
然后来不及抬头迎接樊哙感激、敬佩的眼神,就转头接着吐去了。
即使每次都只有喝多了刘邦才会说这么霸气的话,但樊哙觉得刘邦说的每句话都特别有哲理,觉得刘邦特有理想,觉得刘邦跟其他的混混不一样,因为他是个讲道理的混混,是一个借了钱知道要还的混混,还是一个读书比自己多的混混,最重要,是能跟城管一样,喝酒吃肉都不花自己家钱的混混。
因此樊哙很崇拜刘邦。不过,让樊哙对刘邦的崇拜达到盲目崇拜地步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刘邦很能忽悠。
有一段时间,学校加强防备,学生都成群结队的上学放学。刘邦和樊哙好几天都没“借”到钱。刘邦只好启发樊哙,为了他们光明而伟大的喝酒吃肉事业,希望他先从自己家里“借”点活动资金。
刘邦信誓旦旦的强调,一定会把这次借款的时间和金额记在只属于他们两个的私密会所,也就是院子里公共厕所的墙上。在将来他们伟大事业成功的某一天,连本带利的还给樊哙。而且保证绝不会让办证和找同志的小广告把记的账给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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