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什么时候酒量这么差了?!这才喝了多少啊,就成喷泉了?脸都喝红了还!”樊哙一边不耐烦的扒拉着刘邦的手,一边可惜的看着嘴边啃了一半的鸡翅,歪着头想了想,还是坚定的啃了下去。
看着刘邦尴尬的样子,曹参一头雾水,而曹秀心里却偷偷笑开了花。这个钱包,她已经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了。自从那天在夜市打架现场发现这个钱包,曹秀就一直想找到它的主人。因为曹秀根据钱包里的身份证,已经确定了钱包的主人刘邦,就是那天晚上站出来替自己解围的小伙子。
曹秀不光知道他叫刘邦,还看到了藏在钱包最里面夹层的刘邦儿时的**。看着照片上神采飞扬的光屁股小家伙,曹秀仿佛看到了刘邦活泼可爱的童年,看到自己在那个阳光普照的下午,目光紧紧锁定镜头前那个浑身泥巴的小男孩,灿烂而纯真的笑脸。刘邦要是知道自己在这个姑娘面前已经毫无秘密可言的话,肯定是没脸在坐在桌子跟前了。
好几天,曹秀都在放学后把自己锁在房间,托着腮对着桌子上刘邦的照片默默的发呆,时而微笑,时而伤感。曹秀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个叫刘邦的男孩,好像在自己平静的心湖,投下了一颗石子。虽然只是小小的一颗,但泛起的涟漪让自己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一直带着它呢,就想有机会能第一时间交给你。后来我去夜市找了你好几次,不过都没碰上。我也按身份证上的地址去过你家,不过家里总是没有人,你平时总不在家么?家里就你自己么?”曹秀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比平时的话多了许多。鼓起勇气去一个陌生的男孩家里,她真的还是第一次,不禁有些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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