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纸上,虽不如四宝库里的字帖那样一板一正,却字迹隽秀,十分有个人特点。
就算安戈不识字,也懂得这也是许多年头积累下来的笔触,并不是随便找个普通人就能写出来的。
于是马屁精上身,掂起那张沉甸甸的宣纸,大赞特赞:
“乖乖,要不然人家怎么说要念书呢,光靠这手字就能卖好多钱了罢?”
诚然,安戈是一个极其肤浅的人,评价某样东西的好赖,唯一的标杆就是“钱”,如果能从他嘴里听到诸如“能卖好多钱”的评断,那便是一等一的肯定。
摸清他套路的方羿对这个评价勉强满意,“嗯,继续写罢。”
他起身准备离开,却被安戈猛地拉了回去。
只见自认手癌的某人煞有介事地拽着他的手,苦恼道:“都是肉长的,怎么你写字就这么好看呢?”
他把方弈的手掌翻来覆去地瞧,恨不得看穿一个洞来。
最后,竟伸手跟他比对。
从掌根慢慢贴到掌心,再到骨节分明的手指,他觉得有点奇怪,这人明明养尊处优,手心的茧居然比他还厚,“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啊,还以为真像戏里说的那样,手指是金色的呢。”
掌心相贴跟握笔的感觉迥然不同,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手心的肉,远比手背细嫩,也敏感得多。
向来沉稳镇定的方羿,心里竟像被猫爪子挠了一下。
在这样荒唐的错觉更加浓烈之前,他猛地把手抽了回来,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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